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团队坚持推动司法鉴定与调解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司法技术团队专业优势,通过“以鉴促调”减少司法鉴定评估案件量,在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的同时,力争将矛盾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孙某、被告曾某双方曾签订《供货合同》,原告孙某向被告曾某订购定制型灭火器箱250个,被告曾某按时向原告交付灭火器箱,原告孙某现场验收时发现被告曾某提供的灭火器箱尺寸并非原告孙某所要求的尺寸,且部分材料亦非双方约定的316不锈钢。原告孙某要求被告曾某退还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其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孙某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涉案标的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故原告孙某向法院申请对财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材料移送至商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团队,团队负责人熊德生第一时间向相关机构征询鉴定费用,得知鉴定费用较高,相较于案件标的而言进行鉴定评估的性价比较低。熊德生结合其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经验,向当事人讲解其中利害关系以及鉴定风险,并对申请鉴定所需费用、时间进行释明。如果启动质量鉴定程序,不仅要额外支付鉴定费用,还有可能拉长诉讼周期,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同时准确抓住双方前期合作良好作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
最终在审判法官和司法鉴定团队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由最初的相互不满转变到务实合作的方向上来,表示愿意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处理,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
商城法院深刻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采取诉中调解的方式,既避免因司法鉴定增加诉讼成本,又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本案双方的实际需求,通过达成更符合当事人司法预期的调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张中文 金宏辉 曾苗苗)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