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从点滴做起,节约利用资源。不使用或者少使用一次性饭盒、筷子等消费品,不浪费纸张,不浪费水电,随手关灯关紧水龙头,节约能源,从身边做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东西湖风景区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湖畔荷色美如画,盛夏美景惹人醉。在风景秀丽的景区内,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设立“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以及个人如何保护环境,并结合审判实践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有了直观认识。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我们选取的一些经典案例。今年4月,四川某县群众举报该村有养殖场粪污外排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信访点位,利用无人机开展排查,发现有养殖粪污外流的痕迹。经调查,该公司工作人员未将养殖场内养殖粪污暂存池排水井中上部的PVC管堵塞,导致养殖粪污流出积存于沟渠和养殖场外竹林处。最终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第3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的规定,将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拘留。”
“咱们县城养殖户也不少,我们平时可以多加留意,如果有发现违法行为,打举报电话,保护了环境,也是保护了我们自己。”
同时,现场干警们还耐心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困惑,鼓励引导群众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做到遵纪守法,爱护植物,保护环境,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力度,以司法之力护航绿水青山,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法院力量。(刘泽鲲 赵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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