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那堵墙是咱爹留给我的!”
“那堵墙明明是我的老宅子!”
“我不管,你不让出来我就不让你盖房子!”
......
发生争执的是淮滨县赵集镇某村村民李甲和李乙,二人是兄弟,房屋也相邻,双方因地界不明发生争执,经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6月19日,哥哥李甲来到该县赵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
调解员来到现场发现,李甲和李乙二人房屋中间有一道老墙,李甲表示,这道墙是自己的老宅子,当初为了盖新房子,就把老宅拆了,为了和弟弟划清界限,双方约定以此墙为界,墙东为弟弟李乙所有,墙西包括该墙为自己所有。李乙反驳称,之前父亲在世时曾要求以老墙划界,而盖围墙就在界中,要求该墙与李甲共有。
调解员通过走访并未找到支持双方说法的依据,但是可以证明该墙为李甲老房子遗留。调解员又发现李乙所盖房屋在李甲东北侧,双方实际并不存在墙体关系的情况,了解基本情况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表示,李甲和李乙作为亲兄弟,不该因点滴小事发生争吵,应当互帮互助,更何况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
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员进一步引导双方诉求至盖房子上,调解员表示,如果一直争执,都盖不成房子,只能两败俱伤,并给出双方从其它方面找补来补足对方。
6月24日,调解员再次走访李甲和李乙,通过几日的思考,在调解员建议下,双方同意从自己房屋空地处找补,李甲在房屋后让出五公分给李乙,李乙不再争夺争议墙头的所有权。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在农村,邻里纠纷特别是因盖房而起的纠纷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年增多,哪怕亲兄弟之间也常有发生,加强基层治理,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组织治理能力是解决类似纠纷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