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审批制”是在“受审分离”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的审查和决定职责合并,通过任命“独任审批员”,推行“一人审批”,实现“全环节、一个人、一次办”的审批模式,即由一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批人员独立对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
“独任审批制”改革旨在解决部门内部业务交叉、多人多级办理等问题,直接改变过去企业办事“逐项办、逐级办”的局面,进一步减少审批流程和审批层级,实现企业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更多的事项可以最快当场办结。
“独任审批制”改革与已经实施的“一网通办”及“一业一证”、“免申通办”等改革事项形成叠加效应,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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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