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向学校赠送法治教育读本和光盘
这是新县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实践活动中的一幕,通过现场教学,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特殊群体保护、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为抓手,念好准、督、深、合、融“五字诀”,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大保护”融合发力,与各方携手“共护花开、守护未来”,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心用情为孩子们撑起法治晴空。
促进家长“依法带娃”
“我不懂怎么管教孩子,听了家庭教育指导课后收获很多,以后也得让我的妻子来听听课。”近日,未成年受害人小方(化名)的父亲在新县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接受指导后,由衷地感慨道。
小方是一名初三女生。办案检察官发现,由于父亲在外务工长期不在家,母亲在家养育3个孩子,家庭监管方式比较单一。小方与家长缺乏有效沟通,沉迷于网络交友,因交友不慎被侵害。
家庭教育监管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为强化家庭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新县检察院决定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站对小方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有效解决其家庭教育缺位的问题。
今年3月,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新县检察院邀请共青团新县委员会、县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及学校、家长、学生代表,举行家庭教育指导站挂牌仪式,为促进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组织化提供指导基地。
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以来,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案人员格外关注案件当事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分别在案前、案中和案后不同阶段,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采取监督、指导或跟踪等措施。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涉案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可复制的经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指导站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次。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
“近日,我单位已在秋季开学工作会上向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9月1日,秋季开学第一天,新县检察院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回访,到县教育局持续跟进此前针对强制报告制度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该局有关负责人作出上述回答。
为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新县检察院组织宣讲团队,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溺水、防哄骗等为主题,开展“开学第一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向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法治副校长在履职中针对校园食堂、校园周边安全等问题,收集校园安全问题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诉源治理,让法治副校长有“名”更有“实”,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该院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校举办春季、秋季法治报告会24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8次,发放宣传手册13000余份。同时,通过开展安全设施检查、食堂卫生督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青少年文身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呈低龄化发展。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前途也有不良影响,支持新县检察院对文身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月31日,在新县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活动中,该县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表示认可。
该院对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一起文身行业经营者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完成调查取证和公告等工作,上级检察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此外,通过在该案中发现的线索,新县检察院还将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监管不到位导致文身服务场所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情况,对相关行政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后续工作中,新县检察院将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网吧、宾馆、文身场所、娱乐场所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情况,改变检察建议“发出即监督、回复即治理”的观念,做好追根溯源、跟踪回访。针对收到检察建议仍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监督治理的彻底性,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全程守护。同时,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加强特殊群体保护、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等多种方式,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