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8月2日,蔡女士的孙女在县城某游乐场所水上乐园游玩时不慎发生溺水,后经抢救及时脱险,在医院抢救及后期治疗康复期间产生一定费用。孩子出院后,蔡女士和游乐场所之间为事故金额赔付分歧较大,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蔡女士到县市场监管局投诉,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维护。县局黄俊红局长安排局12315指挥中心具体负责调查处理。12315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基础上,细致分析双方分歧难点,耐心向事情双方讲解此事涉及的法律、法规,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确定了责任划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判定:由游乐场所经营方向消费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整。消费者蔡女士对事情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以维护消费者利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截止9月底,共受理消费投诉4778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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