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字上下功夫,一体推动。针对当前农村自建房管理短板问题,该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班子会和专题会议,依据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划法》结合镇情实际,制定了《丰集镇农村自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自建房的审批、监管,以及镇、村和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做到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成立了镇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国土所、乡村建设办、村镇规划办以及各村书记。
在“审”字上做文章,秉持原则。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该镇农村自建房必须遵循四个原则才能施工,一是“一户一宅”原则,即建房户持身份证、户口本、宅基证复印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四邻确认没有纠纷,经村两委调查确认无误,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符合乡村规划原则,建房户必须规范填写建房审批表,详细填写申请建房的高度、面积、四邻边界等,由村镇规划办、国土所进行实地勘验,不得非法占用土地、超高超面积、擅自移位。三是文明施工原则,做到自建房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建筑材料不能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建筑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场地外。四是安全施工原则,农户和施工方须签订《农村自建房安全承诺书》和安全施工书面协议,按规定设置防护网,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规范作业,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在“管”字上动脑筋,以求实效。该镇成立了由国土、规划、安全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建立健全了“村级排查、乡级巡查、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将日常排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坚持明察与暗访同步进行,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建房户立即采取停建、限期拆除等措施,确保违建设施及时拆除。同时,在日常监管之余加强社会监督力量,设立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公众号留言窗口,鼓励群众对违法建房行为进行举报揭发,一经查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举报者进行一定鼓励。(金宏辉 张中文 舒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