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均为商城老乡,经人介绍后,原告黄某为被告李某在武汉某小区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因工程质量问题,部分工程需要反工,于是被告李某仅支付部分劳务款,就剩余28400元的工资双方反目。
案件刚到商城县人民法院丰集人民法庭时,双方为了争一口气,“打出了真火”,互不相让,连案子在哪受理都要争上一争,更别说坐下来好好谈谈了。
丰集法庭陈景法官在了解案件详情后,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为妥善化解矛盾,迅速联系上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多方调解,尽力在管辖权异议裁定送达之前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
经过白天认真细致做工作达成了调解基础,到晚上的11点多,法官最终确定双方调解意见:原告黄某同意后天就按照被告李某提供的户号和要求反工,保证工程质量;被告李某承诺完工后当场足额结算工资款。
从案件接手到结案,用时仅仅一天,化解矛盾的同时也维系了老乡之间的感情,同时陈景法官也以调解结案给自己送上珍贵的节日礼物。
群众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商城法院始终守望公平正义,践行为民情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开其心中的“心结”,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不负群众所托,全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情怀。(金宏辉 张中文 周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