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营造阳光公正的招生氛围,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美好生活看信阳添彩,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保障学区内以及政策规定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不漏一人。
2.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
3.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对规定时间内因故或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报名的,各学校于8月16日—17日重新开放线下报名窗口,解决遗留问题。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各县区、学校要全面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积极挖潜扩容,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统筹做好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学位供给保障工作。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随迁子女等群体入学由个人提出申请,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
(一)申请渠道
进城务工、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应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申请学位。各县区要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开放。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监护人能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种(多则不限)的即可提交申请:
1.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居住证明;
2.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明及纳税证明;
5.务工证明;
6.社保缴费证明。
其他能够说明在申请就学地工作和生活的相关资料也可一并提交。
申请人在2023年8月15日前均能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每名申请人只能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就近1所学校学位。
(三)材料审核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入学资格审核机制,机制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被申请学校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相关证明的真实性和材料的详实度,并根据审核情况结合申请人意愿妥善安排学位,如申请人所申请学校已无空余学位,要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材料审核工作应于8月20日前完成。
(四)入学通知
8月30日前教育部门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电话等形式向申请人反馈学位安排情况,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学校应按规定时间组织新生错峰有序报到。
严肃招生纪律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各类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和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2.要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校校长、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决杜绝权权交换、权钱交换,严禁索要收取学生家长或委托人的钱物,坚决查处斩断招生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利益链。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市教体局招生违规行为举报电话:6225005);对招生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