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长陵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谢某某的申请后,立即委派资深且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初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进行走访村民,从村民那了解到:谢某某和卢某两人是经媒人朱某某介绍的,当时给彩礼就给了十一万元的彩礼,但是两人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听说两人的感情很不好,经常过着分居的生活。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认为双方的争议一是能在一起生活问题,二是彩礼退还问题。调解员把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卢某表示和谢某某已经没有感情了,无法在一起继续生活了,不可能再和谢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时,谢某某也表示婚姻是双方自愿的,不是单方面的事。最终双方都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经过反复地做工作和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这是一起婚约彩礼纠纷,在该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都会依仗自身处于优势的特点,在调解时不愿让步。最后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反复地向当事人讲理讲法,才使得当事人容易接受,最终调解成功。后期经回访,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满意。 (买祥发)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