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潢川县人防办工作人员对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及责任主体进行了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存在不良行为。根据《潢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规定,对该单位不良(良好)行为记录一次,并将不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
下一步,潢川县人防办将继续按照“部门主导、共同治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的原则,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诚信环境,加快推进潢川县人防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买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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