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解,原来是2006年陈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刘某口头达成土地互换协议,土地互换后数年双方均未发生纠纷。2022年,陈某找到刘某,声称之前刘某给他换的地面积不足,需要再给他补一点土地或者将土地换回。刘某拒绝补足土地,并表示除非土地恢复原状,否则拒绝换回土地。陈某同意将土地恢复原状,与刘某换回土地,刘某要求将地恢复一年后,在进行互换,陈某同意。现一年时间已过,两家还就换地一事达成一致,于是请求芦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处理。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与陈某、刘某双方当事人谈法律、讲事实、诉人情的方式,劝导两家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特别是针对刘某,调解员反复进行沟通,最终劝说刘某同意换回土地。这起因农村土地互换引起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买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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