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现场察验和听取汇报等检查方式,发现了罗山县人民医院、信阳中乐百花置业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5家,按照法律规定应做地震安全性评价而未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人员对以上企业现场下达了地震行政检查记录及地震行政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23年2月6日按照时间节点对罗山县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区综合楼前期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现场复核审查,复查发现该单位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立即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整改,并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通过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工程业主及时抓好整改,依法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增强防震意识,提高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抗震设防,提高建筑抗震能力,共筑平安信阳。 (买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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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