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实施服务型执法 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这2个文件明确了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加强行政指导的工作要求,为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指导方向。息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合法、合理、和公开公平的原则,执法中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今年以来,息县应急管理局坚持“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对监管企业开展普法指导。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到日常监管全过程。坚持做到“关口前移”,把服务寓于执法中,指导行政相对人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培训宣贯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宣贯会等,指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违法风险。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疏散通道临时占用等常见轻微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相关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息县应急管理局先后对息县陆湾德友加油站、息县花都商贸超市等共计18家轻微违法主体立案调查并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减轻企业的负担,营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实现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同时,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说服教育和帮助,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健康安全发展。
责任编辑:刘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