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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踔厉奋发正当时 笃行不怠勇争先——商城法院李立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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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2-22 10:37:4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李立林,男,1984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09年通过招录成为商城县大学生村干部,2011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商城法院工作,先后在商城法院政治处、执行局、达权店法庭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第四团队负责人,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注重效率,让公平正义加速

    他常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为让当事人尽快收到公证裁判,上班时间他在工作,下班时间他依旧在工作,加班加点成了他的工作常态,五一、十一、双休日,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面对高强度的审判工作,该同志立足审判实际,多措并举、苦干加巧干,结合他主审的民间借贷类案件的审判经历,积极探索特色审判催生出“要速度,也要温度;更高效,也更公平”的审判模式,实现了“审判团队专业化、案件办理程序化”,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速度与温度,效率与公平”,2019年来,该同志办案数量持续位居全院前列。

    注重质量,妥善化解矛盾

    坚持为法立心、为民立命,始终以一颗真诚朴实的心对待群众,谨慎对待每一起案件,在法、理、情之间寻找处理案件的平衡点和落脚点,让当事人在法官深入浅出的辨法、析理、讲情中实现握手言和或者息诉罢访,“妙手”巧解无数“纠纷结”。他利用“调解”这一柔性化的处理纠纷的手段,圆满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其案件质效呈现“三高两低一无”的态势,即调解率高、撤诉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发回率低、改判率低、无错案。在办理余某某与顾某某民间借贷案时,由于被告顾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卧床不起,无法到庭。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便利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李立林带领书记员张聪、原告余某某来到被告顾某某家中提供“上门服务”,将法庭“搬”到百姓的家中,开到了当事人的卧室里,最终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释法答疑,注重宣传教育

    近年来,相邻纠纷案件一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这些案件通常由修建宅基地、道路通行等日常琐事引发,这些问题表面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如果不能处理恰当的话就会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引发激烈的冲突。李立林法官审理的一起马堰村高湾居民组诉余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成为这一类型案件的典范。按照国家扶贫政策的相关内容,长竹园乡马堰村的土路都要被改造成五米左右宽的水泥路,因为种种原因新建改造的路要经过余某的家门口,路基刚改造好后,余某在新建的路上,距离自家门口四米多远处建造了一个横向的地坪,还将地坪增高,修建成了一堵东西向的围墙,并增加两堵南北向的围墙与该墙衔接,在自家的门口建了一个院子,将原本五米宽的道路变成不足一米的人行路,而路的另一侧是一二十米高的陡峭,见此情景,村民们多次与余某进行沟通,希望达成和解,但都以失败告终。公共必经之路突现围墙,五米宽路面仅剩一米,村民要求排除妨碍,却被索要巨额赔偿,多方调解难平纷争,承办法官李立林决定就地办案,开展巡回审判,地点就设在村委会,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同时积极和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组织村民进行旁听,扩大教育效果。庭审一波三折,最终余某承受不住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力,在李立林法官再次组织调解时,双方达成协议,余某同意拆除围墙,村民自发的从家里拿着铁锹等工具将拦路的围墙予以拆除,余某也欣然的领取了的补偿款,既避免了不必要的冲突,又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此案后来被中央教育台法治天下制作成《拦路的围墙》专题片。在办理案件中,李立林同志坚持向当事人讲道理、释法律,让当事人真正明白判决的依据,使其输得明白、输得心服口服。他时刻提醒自己,办案不是结案,而是真正处理了一起纠纷。为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该同志选取典型案件将庭审、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让庭审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确保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作为民事法官,李立林同志正是通过处理这些平平淡淡的小案件,用自己的每一次调解、每一缕温情动作、每一个真诚接待,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提高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袁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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