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谐稳定及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重点人员和车辆。深入排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和车辆,加强对原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和运输车辆的监控;搞好关键路段卡点排查,加大对过往车辆随机抽查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清查收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人员。
(二)排查重点场所和部位。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省份交界处以及辖区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部位,全力做好堵源截流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要全面排查乡村各类集贸市场、销售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屋、废弃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店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地点和门店。
(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要求,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按照政府引导、就地销毁的原则依法及时组织销毁,并彻查产品购销渠道,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23年4月10日结束;县乡排查、市级核查和省级督查同步开展。
(一)县乡排查。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成立由县级分管负责人和乡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拉网式”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市级核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各自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共计6个工作组),由处级干部带队,落实县区包干责任制,结合当地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际,对县、乡两级排查的重点部位和场所、重点人员和车辆,以及排查出的重要问题和隐患,实施全方位现场核查,督促县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迎接省级抽查。省安委会办公室采取分片包干、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在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随机进行抽查,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研判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情况,坚决扛起烟花爆竹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禁售禁放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作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重要举措来对待,以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充分动员教育、周密安排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区领导要带头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指导协调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管控网络的作用,以坚强有力的领导推动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三)实施严厉打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并开展全方位检查,进行高频次执法,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挖细查、一追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通过大气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蓝天卫士视频等技术手段,增强专项行动效果,巩固禁售禁放成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抖音、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以及滚动播放电子屏、基层大喇叭等多项措施,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以及严重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禁售禁放的自觉性。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自觉抵制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人民群众关心、参与、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良好局面。
各县、区、管理区安委办,实施月报告机制,于次月5日前将前期《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安委办,2023年4月6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统计表)报送市安委办;市直部门牵头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于2023年4月6日前将专项行动督查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对全市“打非”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376-652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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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刘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