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089号),信阳市发改委批示,信阳地区为非集中供暖区,自2017年11月15日起,对于信阳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
二、供暖期阶梯电价适用对象
信阳市县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三、供暖期阶梯电价常见问题
1. 信阳是否为非集中供热区域?
答:根据信阳市发改委批示“关于落实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请示的说明”,信阳地处淮河以南,在地理位置划分上均不属于集中供暖区,全区为非集中供暖区。
2. 信阳居民客户是否默认开通供暖期阶梯电价?
答:根据信阳市发改委确定信阳为非集中供热区域,信阳市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客户不需要提交申请,默认执行供暖期阶梯电价。
3. 信阳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如何办理开通或取消供暖期阶梯电价手续?
答:“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营业厅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具体手续如下:
信阳市“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客户需提供户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户主开具的委托书、户主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 供暖期阶梯电价执行时间及标准?
答:具体说明见下图。
答:为准确区分执行范围、方便居民用户业务办理,电表户主应实名办理调整手续,清算电费后(下个抄表日)即生效。供电公司主动为客户开通智能交费业务,实现网上业务自助办理、阶梯基数自动调整、电量电费信息及时推送、在线预存交纳电费、远程自动停复电等功能。
6. 何为“实名制”客户?
答:客户在供电单位客户档案中登记的户名、身份证号码与户主身份证信息相匹配,即为“实名制”客户。
7. 居民合表用户或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是否能申请供暖期阶梯电价?
答:不能。
8. 11月和次年3月供暖期电费账单问题
答:【供暖期电费结算说明】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北方地区供暖期(信阳在此期间不执行第三阶梯电价)。因此,供电公司在12月发布11月账单、4月发布3月账单时,因跨供暖期和非供暖期(一个月有两个电价计费),客户会产生两笔电费账单,当您使用【网上国网、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交费时,只会显示一个总欠费金额,交费时会同时将两笔欠费进行缴纳,可能会引起测算余额显示错误情况。本月如果您交费后存在延迟显示,请您【次日】10时再查询最新余额情况。
9. 办理供暖期阶梯电价后,是否影响分时电价?
答:办理供暖期阶梯电价,不影响分时电价,可分别申请、叠加执行,也可单独申请、单独执行。
对于执行取暖期居民阶梯电价给您带来的困惑,我们深表歉意!供暖期阶梯电价属惠民政策,客户可自愿选择退出,如需取消请您到营业厅办理,如有疑问,请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376-6800000。
责任编辑:蔡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