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本院于9月28日进行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9月27日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陶某某介绍卖淫一案。2022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陶某某招揽固始县未成年少女在淮滨县境内进行卖淫,陶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在网络上联系嫖娼人员,让嫖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卖淫嫖娼行为。
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本院于9月28日进行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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