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听完刘老汉的讲述后,立即用电话联系包工头李某,李某来到调委会办公室,说这些年他也在一直在要钱,外面建房的尾款还有二十余万元没要到,所以没有及时还上刘老汉的这笔工资。调解员就双方发生的纠纷事实,面对面向包工头李某释理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你找刘老汉干活,理应支付劳动报酬,因为你们是雇佣关系。况且你拖欠刘老汉工资近六年了,毕竟人家跟你干活这么多年了,老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说到哪儿你也不占理,试想你欠别人钱不还,今后谁还跟着你干呢?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红着脸低下了头,当场表示:对不起了老刘,听完调解员的一席话我今天上午一定筹钱还上欠你的15000元工钱。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自愿地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刘老汉满意地收到了工钱15000元。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时刻也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就本案而言,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是事实的雇佣关系,虽说李某不是恶意拖欠刘老汉的工资,但是这种不负责任找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拖欠的工钱,侵害了农民工刘老汉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也是不可取的。调解员能及时找准发生矛盾的焦点,运用情与法的有力结合。通过法律、情理说服教育,确保农民工工资当场兑现,巧妙地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