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商城县司法局达权店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首页 > 信阳 > 正文

    日期:2022-09-15 16:28:26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近日,商城县司法局达权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因修筑路基费用纠纷引起的信访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更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2022年9月,达权店某村村民王某拨打了市长热线,表示其家人户口已经迁出某村,询问是否需要和户口在某村的农户一样缴纳修路基费用,并反映了村组以未交修路费用为由进行拦路的情况。

      接到上级交办案件后,达权店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多方走访询问得知,2017年春节前夕,某村村民在村组组长李某家中商议共同出资修筑该组路基事宜,期间全体通过(王某及其父亲均在内)决定按人头集资修筑路基。后因工程进度需要以及根据该组村民开会时的表态情况,李某就修筑路基的费用自掏腰包先行垫付,2018年该工程完工并在上级政府的帮助下铺就水泥路面。王某2015年将户口迁到外地,但是其与该村集体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仍未解除,即其承包的农田、山林仍由其本人承包经营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王某的宅基地等必要的生产资料也未上交村集体,仍为其日常使用。王某认为其家人户口于2015年时已经迁到外地,其户上人口不能算是小组的“人头”,因此无需交相关费用。村组组长李某认为,修路是大家共同商量的事情,当初也是大家一致同意的,现在自己已经垫付费用多年,因此王某应该支付该钱款。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村组组长讨要费用未果,就向王某下了最后“通牒”:不交钱就不能从新修的路上走。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双方分别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对村小组长李某带头修路的行为给予肯定,对其阻拦居民正常出行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王某,工作人员指出,他虽然将家人户口迁出,但是土地承包关系和生产生活仍在本村。修路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方便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既然王某享受了相关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将双方召集到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宣讲相关政策法规,经过工作人员解释,王某表示理解并愿意支持村组发展,并当场给付了修路基的相关费用,村组组长李某也对之前的行为表示歉意,双方互谅互解,至此该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达权店司法所已成功调处了多起信访案件,面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从源头上防控,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重点强化初信初访调解,坚持实现和发挥“访调对接”的积极作用,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达到了调解纠纷和普法教育的双重效果。

    下一篇: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宣传进社区 法治意识入人心
    上一篇: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