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日,信阳潢川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乡村道路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下午16时许,在白店乡龚营村附近乡村道路上,民警在对一辆无号牌的四轮拖拉机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某(男,46岁,河南潢川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后对刘某某进行控制,去医院抽血送检,经检测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8.05mg/100ml,刘某某已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刘某某讲述,他当日上午开着后面牵引了旋耕机的四轮拖拉机去邻村给别人干农活,一直干到下午两点多才到东家家里吃饭,因为干活很累,想着农活也干完了,就喝了2两多白酒解乏提神,饭后就独自驾驶四轮拖拉机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就被交警查住了,检测结果还是醉驾,想着醉驾的严重后果,自己也十分沮丧悔恨。
目前,此案件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等待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信阳交警提示:农忙时节易疲劳,酒后开车要不得!一定要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时刻做到:插秧农忙,安全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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