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信阳讯 4月21日上午,在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张楷永同志被任命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平桥区法院宣)
4月21日上午,在固始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李锋同志被任命为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固始县法院宣)
4月21日上午,在息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胡洋同志被任命为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息县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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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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