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主任李国平,在工程项目备案审查中,未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相关政策规定,仍要求发包人提供多种“无理提供、无需提供”的材料;在进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备案过程中,未实行部门在线共享“重复提供、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额服务站站长曾旭,在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备案过程中违规出具《定额审核备案表》,违反了《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工作方案》的规定,致使办理备案手续流程繁杂、效率低下,损害全县营商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陈张贵,分管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和定额服务站工作,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研究决定,对李国平、曾旭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陈张贵进行约谈。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中李国平等3人失职失责,庸政懒政怠政,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到位,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全县营商环境,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从严追责问责。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查找不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通报强调,营商环境事关潢川事业兴衰,事关潢川改革发展成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营商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责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转变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强化纪法观念,当好营商环境的推动者、服务者、展示者,人人出力、人人尽力,让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县上下的行动自觉,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向好。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紧盯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严查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以及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筑牢“清”的底线、凝聚“亲”的合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石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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