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胡仲玫宣读了《罗山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县公安局选任工作联络员刘梦缙同志宣读了《2023年罗山县人民陪审员选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县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孙定善宣读了《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建议函》。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春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广泛宣传,以增加选任的广泛性、随机性和代表性;二是要严格遵循选任流程;三是严格审查,选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座谈中,成员单位就选任工作职责进行了交流发言,发表了意见建议,谈了看法、想法。
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长周昆针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做了总结发言,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做好选任工作组织保障。县司法局作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承担着重要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当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选任工作原则。人陪审员选任工作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高效,保障司法审判活动对人民陪审员的需求无缝衔接,保障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需要成员单位之间的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选任工作任务。
下一步,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聚焦工作难点,在优化选任工作流程、提高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效率等重点问题上下功夫,依法、规范、有序推动工作开展,争取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