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标准“选”
将新乡贤分为“退休返乡的体制内工作者”“德高望重的基层干部”“可耕可读的贤人志士”“反哺桑梓的各界精英”“愿意为乡村治理出钱出力与建言献策的优秀典范”“具有高尚的道德操守,受到群众拥护的楷模”六大类,且评选对象不限于户籍在本村(社区)人员。通过村民推荐、组织选拔等方式发现一批新乡贤带头人,鼓励他们回乡参与文化事务、投资基础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搭好平台“用”
在乡镇(街道)成立“新乡贤联谊会”,村(社区)成立“新乡贤理事会”,以被评选出的新乡贤为主体,把农村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道德模范以及热心本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其他人士吸纳到理事会,推行“新乡贤+”模式,协同参与基层治理。一是实施“新乡贤+乡村发展”行动。建立“四员”制度,充分发挥新乡贤在党政与群众之间的“联络员”作用;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调解员”作用;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监督员”作用;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讲方面的“宣传员”作用。二是实施“新乡贤+乡风文明”行动。注重做好崇德尚贤文章,结合“三星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以评促学,掀起“学习新乡贤”的热潮,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实施“新乡贤+矛盾化解”行动。依托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引导新乡贤主动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创新运用“田间调解”“板凳调解”等方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得了、排查得早、化解得好。四是实施“新乡贤+信访”行动。吸纳新乡贤参与信访事项办理中的听证和信访终结后续工作的评议评查,邀请新乡贤参与联合接访和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会商协调,推动信访问题妥善化解和信访人息诉罢访。五是实施“新乡贤+网格化”行动。组织新乡贤定期深入网格巡访,全面掌握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舆情等基本信息,及时协助处理网格内群众投拆、问题隐患等“网格事件”。六是实施“新乡贤+公益事业”行动。组织动员新乡贤捐资出力,每月举办一次“饺子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益活动。组织新乡贤认领微心愿,参与结对帮扶、孝老爱亲、助残助学等活动。
优化服务“留”
乡镇对新乡贤及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文化建设、文明乡风培育等活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加强乡土乡情宣传教育,培养群众对家乡及家乡英贤的认同、肯定与尊崇的情感。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新乡贤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积极宣传推荐优秀典型事迹,为新乡贤工作开展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