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王某某和朱某某在邻居家喝喜酒,两人因征地拆迁安置等事宜言语失和,发生激烈争吵,被劝解开后各自回家,在回家途中,二人再次发生激烈的谩骂争吵,朱某某一气之下,顺手捡起一根竹棍对王某某身体进行殴打,致使王某某头部受伤。当日,朱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将王某某送至县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住院费用由朱某某先行垫付17000元,后期住院又花去近万余元治疗费用,由王某某自行垫付,现王某某已出院。

考虑到这起案件的不良影响,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立即联系辖区派出所了解案件的情况及王某某的治疗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开调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结合王某某家人出具的住院发票,当场逐项核算赔偿款。核算结果与王某某的想法有一定的差距,王某某家人表示,王某某虽然住院花费3万余元,今后也许还会因为这次受伤而反复住院,要求朱某某赔偿王某某所有花费及继续康复的治疗费用20万元,而朱某某认为自己已赔偿王某某17000元,不再赔偿。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王某某家人当场愤然离场,并表示要去法院起诉,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尽快化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2023年1月19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同时邀请了辖区派出所干警参与,工作人员耐心向王某某讲解赔偿要求的合理性,从法理、情理两方面着手,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王某某最终同意和解,要求朱某某再给付93000元的赔偿,朱某某也当场表示答应,在多方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微信转账给付给王某某。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经回访,当事双方对调解员的调解过程和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化解程序繁琐持久,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剖析案情,并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说明,是本案得以成功调解的关键,调解员耐心讲解赔偿要求的合理性,从法理、情理两方面着手,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而且做到了用法有道、情暖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