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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注真心真情 守护公平正义——商城法院潘洁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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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2-21 11:47:46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潘洁,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1997年进入商城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刑事庭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刻苦钻研、恪尽职守,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职业的热爱,以扎实深厚的专业功底、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办案思路,逐步成长为刑事审判业务骨干。截止目前,潘洁同志共计审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评选为信阳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多次被商城法院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

    热心审判,甘于奉献

    潘洁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在部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始终勇挑重担,承办了大部分案件,坚持对所审理的案件精心雕琢,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将司法为民的初心贯穿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坚决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转化为司法实践。对心存侥幸、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人在收到其制作的说理详尽、释法充分的有罪判决书后,自愿服判息诉。其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选为河南省优秀裁判文书。在脚部受伤骨折的情况下,她拄着双拐坚持开庭审理,高质高效审结案件,确保公平正义不会迟到。在审理当地群众高度关注的虐待案件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作人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征询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并多次利用休息时间走访被虐儿童,倾听被害人心声,评估裁判结果对受虐儿童健康成长的影响,最终做出公正、准确的判决,既惩治了犯罪,又确保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融心于法,案外温情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潘洁同志总是以慈母情怀,用真心和真情感化失足青少年真诚悔过,通过审前调查、判后回访、邀请专家进行心理矫治等一系列措施,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迷途知返。在她的热心帮助下,有11名未成年被告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业。多年来,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她一直坚持日常普法宣传活动,系河南省安全教育服务团成员,通过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针对在校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问题,选取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了解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通过深入乡村、社区,向留守儿童宣讲防溺水、防踩踏、防性侵等知识,加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她多年坚持开展一系列的庭外延伸工作,用法律呵护未成人的健康成长,让法治思想延伸到每个人,也用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获得了广大青少年的欢迎和爱戴,得到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点赞好评。



    清廉如水,执法如山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潘洁同志深知刑事审判岗位责任之重大,只有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误解,才能执法如山。在工作和生活中,她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准则,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始终严格自我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人情关系、拒绝各种利益诱惑。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第一起涉恶案件由她主审,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拒绝他人说情,建议公诉机关对遗漏的被告人予以追诉,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作出公正判决。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选择做一名人民法官,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和坚持,潘洁同志在基层法院默默付出二十多年,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挚爱,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以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严谨认真的工作标准,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认可和尊重,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袁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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