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固始警方依法拘留一名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人员

    首页 > 信阳 > 正文

    日期:2021-10-20 15:49:0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信阳讯 近日,固始县公安局秀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时,现场查获一名使用电动三轮车运输12罐满气的液化气罐的人员,并依法将车辆及运输物品予以扣留,及时排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水印1020-6
            10月18日当日上午10时许,该所民警巡逻至成功大道与204省道交叉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快速行驶,三轮车上装满了液化气罐。
    水印1020-7
            鉴于当场拦停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危险,民警遂决定跟随该车至秀水街道办事处岳桥社区某换气站,当驾驶员准备将液化气罐从三轮车上往店内卸时,民警当场进行了制止。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电动三轮车上一共装载了12罐满气的液化气罐,且驾驶员无危险物质道路运输许可证,民警遂依法将该驾驶员口头传唤至秀水派出所。
            办案民警唐亮介绍说,“液化气属危险化学品,上道路运输有严格的规定,用三轮车运输上路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非常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经依法调查查明,驾驶员李某,男性,32岁,在秀水街道办事处岳桥社区经营一家换气站,该站平时都是由固始县燃气公司使用专用的危险物质运输车配送燃气,但李某为了省事,擅自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去燃气公司装载了12罐满气的液化气罐往自己的店内运输,被民警当场查获,李某对以上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行为,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辛鹏 通讯员 汪连红 )
    (责任编辑:吴庆)

    下一篇:固始民警王娟娟:不爱红装爱武装
    上一篇: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服务再提质 效能再提升 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