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固始县公安局郭陆滩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陈某某报警称:一男子到其经营的小刀牌电动车专卖店,以买电动车为幌子,骗取信任,接着又以微信没钱,急需用钱为由,从陈某某处骗取现金5000元。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陈某。同时,通过并案发现,陈某在固始县秀水、西关、沙河铺镇等地,以同样手段作案数起。
8月11日,固始民警远赴盛泽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某对其诈骗4起,涉案金额1.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固始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辛鹏 通讯员 陈明华)
(责任编辑:张传琦)